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今(19)日第4次開庭,民眾發起線上連署,盼加重虐童刑責,已超過10萬人附議,平台甚至一度遭灌爆故障。根據提案,網友希望修《刑法》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
2023年12月24日,一名年僅1歲多的男童剴剴因呼吸困難送醫,經搶救後死亡,遺體傷痕累累,疑似遭受長期虐待,不僅指甲被拔光、牙齒遭人打斷,連生殖器都有新舊傷痕。劉姓保母姐妹到案否認虐童,還說剴剴是自行跌倒,檢方認為兩人犯行重大,向法院聲押獲准,經歷三度開庭,保母姐妹仍否認犯行,今第四次開庭。
根據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為保障兒童身心安全,提議增加虐童者刑責,包括《刑法》第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以及《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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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為保障兒童身心安全,提議增加虐童者刑責,包括《刑法》第271條,增設虐童致死者,應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死刑,以及《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16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發育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