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YouTuber組合「眾量級」成員Andy與家寧日前因財務問題撕破臉,事情延燒至今,家寧終於在今(18)日發布4大聲明,宣稱對於公司營運和實際收益等狀況皆不清楚,似乎想要切割家寧媽媽。對此,Andy的委任律師林哲健也在第一時間直球回應。
家寧於今日委任律師突然發布4大聲明,表示與Andy同樣都是按月領取相同薪資跟獎金,雖與Andy同樣擔任群海公司董事,但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對於公司實際收益狀況和財務資料皆不了解,自己曾經數度請求公司提供財務相關報表,都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家寧表示,因事發以來內心深感煎熬,所以才沒有在第一時間回應,且因公眾人物身分,日後將儘快針對本事件拍攝影片親自對外說明,後續還會跟律師共同研擬相關對策。家寧強調,因本次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深表歉意,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或工作室,往後相關業務經營及收益,皆與群海公司無涉。
家寧的聲明似乎直接與張媽媽做切割,表達公司與Andy的財務糾紛,自己一概不了解。據了解,家寧本次是委託理鴻法律事務所做出回應,而Andy委任律師林哲健隔沒多久也在臉書上直球回應,僅以8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表達。
家寧聲明全文:
謹代本所當事人張家寧女士聲明如下:
一、 YouTube 頻道『眾量級 CROWD』(下稱『眾量級頻道』)為本人與王崇睿先生(Andy 老師)於 2016 年共同創立,因頻道業務與日俱增,為了專注於內容創作,二人於 2018 年時與曾淑惠女士共同成立『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群海公司』),並委由曾女士擔任董事長,負責頻道相關之商業營運與財務管理,本人及 Andy 老師則分別擔任公司董事。自群海公司成立以來,本人與 Andy老師皆僅按月領取相同薪資及獎金。
二、 本人與 Andy 老師多年來雖共同擔任群海公司董事,惟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對於公司之實際收益狀況,皆不甚知悉。本人曾數度請求群海公司提供財務資料,惟皆未獲妥適回應。眾量級頻道為本人與 Andy老師共同創立,頻道上傳之影片皆為二人心血結晶,故對於 Andy老師表示未獲得應有之報酬,本人完全理解,且贊同相關收益應公平分配,使二人的付出皆能獲得應有保障。本人現既為群海公司股東及監察人,亦將就財務資料不明一事,與律師研擬後續對策。
三、 由於本事件涉及家人及前伴侶間之爭議,事發以來本人內心深感煎熬,未及於第一時間出面回應。惟本人身為公眾人物,有義務回應外界相關質疑,本人亦將儘速針對本事件拍攝影片親自對外說明,絕不逃避。
四、 對於本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本人深表歉意,對於各界批評與指教,本人亦虛心接受。又本人去年創立之『秘月期 POPOO』YouTube 頻道,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或工作室,相關之業務經營及收益,皆與群海公司無涉,謹併予說明。」
謹代聲明如上。
理鴻法律事務所郭柏鴻律師李牧宸律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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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寧表示,因事發以來內心深感煎熬,所以才沒有在第一時間回應,且因公眾人物身分,日後將儘快針對本事件拍攝影片親自對外說明,後續還會跟律師共同研擬相關對策。家寧強調,因本次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深表歉意,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或工作室,往後相關業務經營及收益,皆與群海公司無涉。
家寧的聲明似乎直接與張媽媽做切割,表達公司與Andy的財務糾紛,自己一概不了解。據了解,家寧本次是委託理鴻法律事務所做出回應,而Andy委任律師林哲健隔沒多久也在臉書上直球回應,僅以8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表達。
家寧聲明全文:
謹代本所當事人張家寧女士聲明如下:
一、 YouTube 頻道『眾量級 CROWD』(下稱『眾量級頻道』)為本人與王崇睿先生(Andy 老師)於 2016 年共同創立,因頻道業務與日俱增,為了專注於內容創作,二人於 2018 年時與曾淑惠女士共同成立『群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群海公司』),並委由曾女士擔任董事長,負責頻道相關之商業營運與財務管理,本人及 Andy 老師則分別擔任公司董事。自群海公司成立以來,本人與 Andy老師皆僅按月領取相同薪資及獎金。
二、 本人與 Andy 老師多年來雖共同擔任群海公司董事,惟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營運,對於公司之實際收益狀況,皆不甚知悉。本人曾數度請求群海公司提供財務資料,惟皆未獲妥適回應。眾量級頻道為本人與 Andy老師共同創立,頻道上傳之影片皆為二人心血結晶,故對於 Andy老師表示未獲得應有之報酬,本人完全理解,且贊同相關收益應公平分配,使二人的付出皆能獲得應有保障。本人現既為群海公司股東及監察人,亦將就財務資料不明一事,與律師研擬後續對策。
三、 由於本事件涉及家人及前伴侶間之爭議,事發以來本人內心深感煎熬,未及於第一時間出面回應。惟本人身為公眾人物,有義務回應外界相關質疑,本人亦將儘速針對本事件拍攝影片親自對外說明,絕不逃避。
四、 對於本事件造成社會紛擾,本人深表歉意,對於各界批評與指教,本人亦虛心接受。又本人去年創立之『秘月期 POPOO』YouTube 頻道,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或工作室,相關之業務經營及收益,皆與群海公司無涉,謹併予說明。」
謹代聲明如上。
理鴻法律事務所郭柏鴻律師李牧宸律師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