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文山區6日發生比特犬跳出車窗咬傷人,該犬隻今(17)日竟又在大安區衝出車窗追咬騎士。北市動保處表示,經調查後認定飼主已無法妥善管理犬隻,除了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2次傷人分別裁處罰鍰5萬元及9萬元之外,並沒入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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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動保處指出,先前已因本月6日比特犬跳窗傷人一案,約談飼主說明,飼主稱犬隻因誤觸車窗按鍵,才釀成跳窗傷人情況,並承諾若在車上攜帶犬隻也會使用寵物口罩,並妥善管理,避免類似情形發生。豈料今天再次發生該犬隻跳窗咬人事件。

動保處今再次約談飼主到案說明,飼主稱自前案發生後已將犬隻綁在車上,但因犬隻過於激動、掙脫頸圈,才又造成跳窗傷人。對於飼主管領比特犬方式不當,再次違規傷人,動保處認為飼主無法妥善管理犬隻,已依違反《動保法》第7條及第32條規定裁處罰鍰共14萬元並沒入犬隻。

動保處補充,依照《動保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另《動保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寵物應依照農業部公告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寵物口罩,或是裝載於金屬製堅固箱籠內。呼籲飼養攻擊性寵物的飼主應注意相關規定,並妥善照顧犬隻,以維護動物福祉及社會大眾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