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林縣政府政風科科員吳安琪,去年留職停薪期間,遭檢舉違法經營直銷,月入80萬,縣府調查後移付懲戒,吳安琪日前出庭,見到媒體詢問意見時臉色超臭,身旁「護花使者」更使出渾身解數護駕,難不成有冤情自認站得住腳?如今懲戒法庭判決出爐:申誡,看似輕判,不過法官講得很重,吳安琪「身為職司維護公務紀律之政風人員,卻未謹守倫理分際,輕率行事,損及公務形象;足使民眾產生公務機關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吳安琪原本是雲林縣府政風科的美女公務員,前年11月30日申請留停照顧外公,侍親假從12月18日到2024年6月17日。她還沒開始休假,就購買直銷公司商品並加入會員,在社群網路發文行銷;2024年1月起,銷售商品、拉人抽成,光第1個月就衝到「鑽石級」,銷售抽成80萬到100萬元。

吳安琪遭踢爆侍親假兼差直銷後4天,就請辭離開雲林縣府。

吳安琪出庭辯稱,公務員留職停薪期間,並不存在執行職務問題,既不是在公務機關辦公,應該沒有維護公務紀律以及國民對於執行公務的信賴問題。她為了照顧外公留職停薪,仍有開銷所需;她事先問過長官和同事,以為留停期間兼差直銷沒關係,事後得知違規就辭職,並非刻意違法營私舞弊或損害公務員尊嚴,她只是不小心犯錯。

▲2024年案發時吳安琪(右)留長黑髮,一年後出庭時改為短髮、焦糖橘髮色造型。(圖/記者劉松霖攝)(圖/記者劉松霖攝)
▲2024年案發時吳安琪(右)留長黑髮,一年後出庭時改為短髮、焦糖橘髮色造型。(圖/記者劉松霖攝)
吳安琪庭上不斷求情,出了法庭保持沉默,對這些主張隻字未提。最初被踢爆違法兼職時,她留著一頭長黑髮,事過一年,改以短髮、焦糖橘髮色造型現身,膚質不錯,的確符合自己代言美容商品的宣傳效果。

▲吳安琪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1,摟女主角肩膀。(圖/記者劉松霖攝)
▲吳安琪(左)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1,摟女主角肩膀。(圖/記者劉松霖攝)
吳安琪旁邊戴眼鏡的男子,一聽到記者發問,跳針回答九次「沒有要接受訪問」,並持續擋在鏡頭前。但記者並非要拍他,也不想訪問他,繞過去詢問吳安琪「可以請教庭內說什麼嗎?」換律師上前說不好意思。

▲吳安琪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2,為她戴起外套帽子。(圖/記者劉松霖攝)
▲吳安琪(右)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2,為她戴起外套帽子。(圖/記者劉松霖攝)
記者再問吳安琪「這個事情你會不會覺得移送懲戒法院很冤枉?」眼鏡男立刻過來摟住吳安琪,並將她外套的帽子戴上,吳安琪只說了「你這樣是不是已經有點‧‧」被眼鏡男打斷,記者三問「因為您之前擔任公職人員,所以想問有承認兼職的事情嗎?」眼鏡男護花不遺餘力,先用手幫忙遮,接著將整張臉靠向鏡頭,意圖擋好擋滿。 

▲吳安琪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3,鏡頭擋好擋滿。(圖/記者劉松霖攝)
▲吳安琪身旁護花使者護駕動作3,鏡頭擋好擋滿。(圖/記者劉松霖攝)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的規定,用意是在防止公務員官商兩棲,藉職務之便營謀私利,影響公務形象及政府信譽,並不一定要具體發生耽誤公務執行的結果。公務員獲准留職停薪期間,仍具有公務員身分,限制參與多層次傳銷事業,足以防止流弊,自有其必要。法官考量吳安琪從事直銷時間不長,知道違規就離職,因此判決申誡。

▲懲戒法院批評吳安琪「身為政風人員,未謹守倫理分際,輕率行事,損及公務形象;使民眾產生公務機關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懲戒法院批評吳安琪(左)「身為政風人員,未謹守倫理分際,輕率行事,損及公務形象;使民眾產生公務機關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已離職公務員,記申誡是否不痛不癢?恆勝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何孟臨指出,「公務員懲戒法這部法律,著重的重點會是在『在職的公務員』,所以今天對於一個已經離職的人來講,這個法律跟他是快要沒有關係。如果以本案的狀況來講,因為政風人員兼職被抓到,後來自請離職,就算今天懲戒法院下了一個申誡的判決,但是因為這個人已經離職了,所以這個申誡判決,這個不利益的判決,對她而言,她既然不在這個領域發展,對她是毫無影響。簡單來講就是,不做的人最大。

▲恆勝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何孟臨(圖/翻攝事務所網頁)
▲恆勝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何孟臨(圖/翻攝事務所網頁)
通常這部法律要對什麼樣的人有差?如果你今天是要在公職領域發展很久的人,甚至你已經做到一個中高階主管的話,你是經不起免職這樣一個不利益處分,這對你未來仕途發展就會影響非常大。如果今天又是一個已經屆臨退休的人,發生了什麼事非常嚴重,嚴重到必須要去剝奪終身俸,對於就算你申請退休,這個效力都還可能會溯及,這個影響就會非常大。

公務人員懲戒法著重的還是在於,規範在職期間這些事情,所以它沒有太多有期徒刑這些規定,通常要到剛剛律師所提到這些嚴重的處分,多半都會涉及刑法,比如說侵占、背信,甚至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所以要發生這些事情,都會跟其他法條綁在一起。

律師個人觀點會覺得,因為公務人員懲戒法、甚至服務法這些規定,為了都是塑造清廉,你不會利用職務之便,去搞一些有的沒有的,所以會有一些比較嚴格的規定,特別對於兼職這一塊,會很嚴格去界定,可是在我國現在公務人員薪資調漲幅度,並不像其他行業這麼高的狀況下,甚至很多公務員,加班不能報加班費,加班因為機關預算有限,也不能報補休,其實蠻多公務員跟勞工的關係,是完全沒辦法對等的,跟外界講的不一樣,在這樣的狀況下,對於兼職這個東西要不要這麼嚴苛去認定,我覺得未來是還有蠻大的商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