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卡羅萊納州,當地時間7日對1名已服刑多年的死刑犯執行槍決,也是美國15年來的首例。而之所以沒有使用常見的電椅或是毒針注射,是因為受刑人不想死亡過程拖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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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美媒報導,67歲的希格蒙(Brad Sigmon)在2001年綁架前女友、還以球棒打死前女友的父母,落網後隔年就被判處死刑,但遲遲沒有執行,直到今年3月初,他向美國最高法院爭取停止執行死刑,認為南卡州近年常用的注射毒針做法,是剝奪自己的權利。

希格蒙的律師指出,注射毒針需要約20分鐘左右才喪命,還要先體會液體、血液湧入肺部,將自己淹死的感覺;至於電椅又會讓他覺得是被「活活煮熟」,所以最後決定以槍刑伏法,認為希格蒙被迫在槍決、電椅和毒針之間做出「不可能的選擇」。

於是在當地時間7日傍晚,希格蒙在3名獄警見證下伏法,並於傍晚6點8分被正式宣告死亡,還留下遺言,希望透過宗教爭取廢除死刑。

美國近代死刑史

《CNN》引述死刑資訊中心(DPI)的數據,自1970年代以來, 美國已執行了1600多起死刑,其中絕大多數都是透過注射藥物,160多人死於電椅,15人則是瓦斯毒氣室。

希格蒙是美國1976年恢復死刑以來,執行的第4起槍決,在這之前僅有3人,而且都是在猶他州,上一個被槍決的死刑犯是加德納 (Ronnie Gardner),他於2010年6月選擇了這種處決方式。

公益組織「死刑專案」(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的鄧納姆(Robert Dunham)告訴《CNN》,各州都在尋找看起來盡可能和平的死刑方式,雖然死刑一直都是殘酷的,但若訴諸明顯比較殘忍的手段時,可能會產生進一步的社會影響,並加速公眾輿論,呼籲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