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台北市喜來登飯店旁邊路口,發生重大車禍,一輛大都會客運公車,停等行人時,後面另一輛大有巴士的公車卻沒煞住,追撞釀禍,導致1死15傷,兩名公車司機都被偵辦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只起訴大有巴士的謝姓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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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24歲謝姓女子,2018年曾因為腦部外傷、顱骨骨折、硬腦膜上血腫以及右臂神經叢損傷,進行開顱血腫清除手術。檢察官認為,謝姓女子明知道她受過這些傷,容易導致反應力不夠,不適合開車;事發時的天氣、路況,都不至於影響視線,她卻還是沒有注意車前情形,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先撞上大都會客運公車,大都會公車被推撞之下,才會再往前撞倒行人。

50歲林姓被害人,顱骨和骨盆腔骨折,有氣血胸,從頭到腳多處外傷,傷重身亡,當時跟她一起過馬路的先生,案發後對謝姓司機提告,檢方雖然起訴,但考量司機在警方到場時,主動坦承肇事,符合自首條件,因此向法院請求減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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