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強索贊助費案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限制住居。胞弟林岱融、服務處黃姓、王姓工作人員也都逃過收押命運,分別以70萬、60萬交保。今(22)日高雄地檢署不服因此提起抗告,理由曝光。
雖然經法院裁定交保,但在裁定理由中,認定本署檢察官聲請書所提出的各項證據明確,被告均涉犯本案犯罪嫌疑重大,且認定本案被告有「刪除手機對話」等湮滅證據之行為。證人間的供述也與客觀之事證顯有不符,尚有共犯及證人待傳訊。
裁定理由也已認定,被告 3 人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 214 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也認被告等人情誼非淺,聯繫討論並非難事,而有事實足認渠等有勾串證人之虞。
法院既然認定本署檢察官蒐證明確,被告等行為也有法定之羈押原因,卻未裁定羈押禁見,僅諭知交保,恐嫌速斷,實無從避免上開持續滅證、勾串之情事,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之訴訟目的,本署依法於今日提出抗告。
為查出事情真相,高雄地檢署向法院法官聲請核發搜索票共計 14 張,於前日(20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 8 人、證人 14 人。高雄地檢署表示,相關蒐證、調查、證據及認定相關事實,正持續就蒐得之各項證據成果比對徹查,一切視證據而定,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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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理由也已認定,被告 3 人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 214 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 336 條第 1 項公益侵占等罪嫌重大,也認被告等人情誼非淺,聯繫討論並非難事,而有事實足認渠等有勾串證人之虞。
法院既然認定本署檢察官蒐證明確,被告等行為也有法定之羈押原因,卻未裁定羈押禁見,僅諭知交保,恐嫌速斷,實無從避免上開持續滅證、勾串之情事,而有妨害將來審理發現真實之訴訟目的,本署依法於今日提出抗告。
為查出事情真相,高雄地檢署向法院法官聲請核發搜索票共計 14 張,於前日(20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執行搜索,並傳喚被告 8 人、證人 14 人。高雄地檢署表示,相關蒐證、調查、證據及認定相關事實,正持續就蒐得之各項證據成果比對徹查,一切視證據而定,絕無任何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