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岱樺,面對打擊,我會挺直站立,不會屈膝跪下。」立委林岱樺疑涉嫌詐領助理費遭帶回調查,今(21)日裁定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林岱樺隨即發表聲明強調,高雄市民以24年、將近9千天的時間檢視,知道她經過千錘百鍊,一切依法依規、不貪不取,所以她要為清白而戰、為市民24年來的信任而戰。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祐表示,該案偵辦之被告等人,涉有貪污之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且過程當中發現部分被告有串證滅證的行為,故分別被告予交保或聲請羈押等處置。
檢方經漏夜複訊後,今天上午6點裁定,林岱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通法寺住持釋煌智100萬元交保、林的妹妹和服務處工作人員孟姓女子分別30萬元、10萬元交保,但聲押林的弟弟及另2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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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經漏夜複訊後,今天上午6點裁定,林岱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新臺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通法寺住持釋煌智100萬元交保、林的妹妹和服務處工作人員孟姓女子分別30萬元、10萬元交保,但聲押林的弟弟及另2名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