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詐騙集團因中國演員王星事件而再度受到矚目,中國法院在19日表示,緬北果敢的明家電詐集團案一審開庭,從2月14日至19日,溫州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明國平、明珍珍、畢會軍、明菊蘭、巫鴻明等23名被告人,關於明家殺人和欺瞞賺取超過上百億人民幣(約新台幣450億餘元)的不法資金。
綜合外國媒體報導,中國檢方指控稱,明家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騙資金百億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0億餘元),並致多人傷亡,檢察機關提請以詐騙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追究相關成員刑責。
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另案處理)、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明菊蘭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昌、羅家良、楊正喜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市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產業園區」。
過程中該詐騙集團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騙資金百億餘元人民幣,並有證據顯示至少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6名中國公民受傷。
緬甸四大家族以暴力管理園區,手段十分兇殘。根據法院報告,明家犯罪集團通過招攬電騙「金主」,即電騙團夥負責人,陸續設立臥虎山莊、路易國際、玉祥國際集團等一批產業化、集團化的賭騙園區,合作籠絡着一批大小電騙「金主」,高峰時期園區裏涉騙人員有近萬人,大肆對中國公民實施虛假投資理財、刷單返利、冒充公檢法、虛假徵信等各類電騙犯罪活動。
由於明家詐騙的受害者眾多、時間跨度長和案件量多,溫州公安機關成立了800多人的專案組,到中國20多個省份100多個鄉鎮取證,其中包括數千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害人和上萬名緬北電詐回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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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2015年以來,以明學昌(已死亡)、明國安(另案處理)、明國平、明珍珍等家族核心成員為首要分子,以畢會軍、明菊蘭等其他家族成員和周衛昌、羅家良、楊正喜等武裝頭目為重要成員的明家犯罪集團,利用明家家族在緬甸果敢地區的影響力,發展和依託明家家族掌控的武裝力量,在果敢老街市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產業園區」。
過程中該詐騙集團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以「金主」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實施跨境電騙、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開設賭場、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犯罪活動,涉賭騙資金百億餘元人民幣,並有證據顯示至少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6名中國公民受傷。
緬甸四大家族以暴力管理園區,手段十分兇殘。根據法院報告,明家犯罪集團通過招攬電騙「金主」,即電騙團夥負責人,陸續設立臥虎山莊、路易國際、玉祥國際集團等一批產業化、集團化的賭騙園區,合作籠絡着一批大小電騙「金主」,高峰時期園區裏涉騙人員有近萬人,大肆對中國公民實施虛假投資理財、刷單返利、冒充公檢法、虛假徵信等各類電騙犯罪活動。
由於明家詐騙的受害者眾多、時間跨度長和案件量多,溫州公安機關成立了800多人的專案組,到中國20多個省份100多個鄉鎮取證,其中包括數千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害人和上萬名緬北電詐回流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