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59歲的證券交易員2021年在股市開盤暴跌、恰逢設備故障導致無法交易後,慘遭上司痛罵,不久更因急性心肌梗塞猝死。首爾行政法院近日判決認定,該名交易員的死亡與「工作壓力」相關,屬於職業災害,應給予家屬死亡補償金和喪葬津貼。
《韓聯社》報導提到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5月,韓國某上市企業股票在公開發行首日即暴跌近30%,引發市場高度關注。當時,59歲的證券交易員A某正試圖進行買賣操作,但因設備故障無法下單。此時,其上司情緒激動,對其破口大罵,A某僅能回應「現在訂單終端壞了,亂七八糟」,不料數分鐘後便癱倒在座位上,最終因急性心肌梗塞不治。
然而,韓國雇傭勞動部旗下負責工傷賠償的「勤勞福祉公團」卻表示,經調查後認定A某的死亡與工作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拒絕給予職災賠償,死者家屬對此則表達嚴重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韓國首爾行政法院第七行政部近日作出判決,撤銷「勤勞福祉公團」不予賠償的決定,並認定A某之死屬於工傷事故,家屬可獲得遺屬撫卹金及喪葬津貼。
法院指出,雖然A某的平均工時雖未達到職業病的認定標準,但當日適逢市場動盪,下單量暴增10至20倍,其工作量劇增,再加上設備故障導致交易受阻,而上司的當眾辱罵更是額外的壓力因素,對A某的精神狀態造成重大影響。
法院進一步解釋,A某生前已患有心絞痛等病症,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壓力可能導致病情惡化,超出正常病程,進而引發急性心肌梗塞。因此,法院認定其死亡與工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應視為職災。
過去韓國、勞動機構對於職災認定往往要求「明確長期過勞」證據,但隨著壓力型職災案例增加,法院逐漸認可突發性壓力可能引發嚴重疾病,影響判決標準,特別是在金融、醫療等高壓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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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韓國雇傭勞動部旗下負責工傷賠償的「勤勞福祉公團」卻表示,經調查後認定A某的死亡與工作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拒絕給予職災賠償,死者家屬對此則表達嚴重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韓國首爾行政法院第七行政部近日作出判決,撤銷「勤勞福祉公團」不予賠償的決定,並認定A某之死屬於工傷事故,家屬可獲得遺屬撫卹金及喪葬津貼。
法院指出,雖然A某的平均工時雖未達到職業病的認定標準,但當日適逢市場動盪,下單量暴增10至20倍,其工作量劇增,再加上設備故障導致交易受阻,而上司的當眾辱罵更是額外的壓力因素,對A某的精神狀態造成重大影響。
法院進一步解釋,A某生前已患有心絞痛等病症,面對突如其來的巨大壓力可能導致病情惡化,超出正常病程,進而引發急性心肌梗塞。因此,法院認定其死亡與工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應視為職災。
過去韓國、勞動機構對於職災認定往往要求「明確長期過勞」證據,但隨著壓力型職災案例增加,法院逐漸認可突發性壓力可能引發嚴重疾病,影響判決標準,特別是在金融、醫療等高壓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