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姓男子被中國情治單位吸收,扮演在台代理人,自2019年間起接受中國派遣人員指示,經營地下錢莊,刻意接觸需錢孔急的軍人,登網路廣告以優惠金額與利息為餌,引誘欠債的現役軍士官上鉤,慫恿沒錢還就拿機密資料來換。高雄高分檢與橋頭地檢署聯手偵辦其中3名空軍地勤軍士官涉洩露漢光演習軍事機密,3日偵結,檢方以國家安全法、外患罪、洗錢等罪起訴逃往中國的黃嫌、其胞妹及3名現役軍人。
檢方調查指出,黃男從2019年起,受大陸地區派遣人員王志勇(綽號勇哥,福建省晉江市金井鎮人)指示,在台灣發展情報組織,並以開設地下錢莊為幌子,專挑現役軍人經營放貸業務。黃男在網路打廣告,借錢還賭債、放貸金額與利息很優惠等等訊息,並刻意接觸需錢孔急的軍士官,等來借錢的現役軍人還不出錢,黃男便慫恿可拿機密資料來換,若情報有價值,不只不用還錢,還可「論件計酬」領取數千元到數萬元的「工作獎金」,若對方不從,黃男要脅將向部隊告發,以此手段誘使負債軍士官刺探、蒐集軍方情資。
2023年,橋頭地檢署經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與高雄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查出黃男利用上述手段,吸收空軍第七聯隊陳姓上尉、第二聯隊陳姓上士與雷達中隊胡姓上士等3名地勤軍士官,涉洩露漢光演習部隊序列,與陣地部署等軍事機密。同年12月,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盧惠珍指揮專案小組,陸續搜索41個處所,約談多名涉案軍士官到案,檢方更查獲黃男妹妹任職金融機構、替黃男匯不法酬勞,黃女與胡男等主嫌被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依據國家安全法第7條、刑法外患罪章第109條、第111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34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1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第22條暨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黃女、陳姓、胡姓軍士官等4人提起公訴。
至於在逃的黃男,另涉多件類似的國安案件,包括台北地檢署去年底起訴3名總統府憲兵與1名資通電軍的士官,洩露部隊公務機密涉犯《國安法》等罪嫌,黃男也被指為主謀,據悉,黃男潛逃對岸被通緝,高雄高分檢也對他併案通緝。
高雄高分檢指出,中共勢力不斷對我國滲透竊密,造成國家安全威脅與日俱增,檢方均主動協同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國防部負責軍事安全單位組成國安辦案團隊,共同戮力偵辦,彼此緊密合作、積極調查,以期遏止共諜無孔不入之滲透,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維護國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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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橋頭地檢署經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與高雄市調查處報請指揮偵辦,查出黃男利用上述手段,吸收空軍第七聯隊陳姓上尉、第二聯隊陳姓上士與雷達中隊胡姓上士等3名地勤軍士官,涉洩露漢光演習部隊序列,與陣地部署等軍事機密。同年12月,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盧惠珍指揮專案小組,陸續搜索41個處所,約談多名涉案軍士官到案,檢方更查獲黃男妹妹任職金融機構、替黃男匯不法酬勞,黃女與胡男等主嫌被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依據國家安全法第7條、刑法外患罪章第109條、第111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2條、第34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1條、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第22條暨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黃女、陳姓、胡姓軍士官等4人提起公訴。
至於在逃的黃男,另涉多件類似的國安案件,包括台北地檢署去年底起訴3名總統府憲兵與1名資通電軍的士官,洩露部隊公務機密涉犯《國安法》等罪嫌,黃男也被指為主謀,據悉,黃男潛逃對岸被通緝,高雄高分檢也對他併案通緝。
高雄高分檢指出,中共勢力不斷對我國滲透竊密,造成國家安全威脅與日俱增,檢方均主動協同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及國防部負責軍事安全單位組成國安辦案團隊,共同戮力偵辦,彼此緊密合作、積極調查,以期遏止共諜無孔不入之滲透,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維護國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