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嫌違法洗錢217億元,遭檢方起訴後,郭哲敏第四度獲准交保,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以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輔以科技監控,不過今(16)日,新北地檢署認為,郭哲敏和親信張旭昇2人,有逃亡及勾串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依法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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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網站,獲利新台幣16億餘元,另涉地下匯兌洗錢金額至少達217億餘元,依違反賭博、組識犯罪防制條例及銀行法等罪,向法院求刑15年。檢方認為,共犯張旭昇為犯罪集團核心,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銀行法等罪,求刑10年。

郭哲敏因涉案後潛逃到泰國約10個月,2023年8月10日,自泰國遭警方解送回台歸案、檢方聲押禁見獲准。起訴後繼續羈押禁見,審理期3度獲准交保,去(2024)年,郭哲敏獲合議庭2度以5000萬元交保、1度以1億元交保;張旭昇交保金從30萬、500萬元,最後增加到1000萬元。檢方3度向高院抗告成功,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郭哲敏、張旭昇原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高院撤銷發回,裁定延長羈押禁見2月。全案1月10日辯論終結,定於5月29日宣判。

今年1月13日,法官再裁定郭哲敏以2億元交保,郭僅花大約4小時,即辦完交保手續,而前次獲准交保1億元,郭的女友錢帥君,也在73分鐘內,補足5000萬元現金辦保。如今檢方再提起抗告,郭哲敏能否回家過年,再添變數。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