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以及政治獻金弊案,包括柯文哲在內、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歷經2度交保遭撤銷,台北地院於本月2日裁定4人羈押禁見後,沈慶京的律師率先在3日,提起抗告,緊接著李文宗的律師也在8日下午,將抗告狀送抵北院,今(9)日晚間21時02分許,應曉薇的律師也提出抗告,目前柯文哲是否提起抗告,仍未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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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晚間21時02分許,台北地院法警室接獲應曉薇律師團,送達的刑事抗告狀,而應曉薇也是繼沈慶京、李文宗後,本案第三位提出抗告者,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在收到裁定後10天內提出抗告,依規定,抗告最後期限是1月11日,但因適逢週六,順延到下一個上班日(13日)為止,倘若未於期限內提起抗告,依法柯文哲將無法再提抗告,意即也無保可能。

而北院也將於1月13日的抗告期限截止,或4人都提起抗告後,再一次將卷證送到高院審理,以免往返搬運,耗費人力物力。若4人都決定抗告,本案也將陷入羈押與否的循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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