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紅電視劇《華麗計程車行》的25歲歌手邱軍,在12月27日疑似酒駕,在基隆市信一路撞上在計程車載客區路上聊天的計程車司機,隨後駕車逃逸,過了幾天還在跨年活動等地現身,若無其事地表演。對此,今(7)日邱軍被檢方通知到案,檢方訊後於下午5點半左右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隨後基隆地院在晚間9時許召開羈押庭,最終法官裁定邱軍羈押禁見。
回顧本次事件,藝人邱軍在2024年12月27日凌晨4點左右,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結果在一間KTV前方,他所駕駛的白色轎車突然不明原因往路旁轉了一下,隨後撞上了當時在排班區的2名計程車司機,其中48歲李姓司機當場失去意識,被送醫急救七天後,仍在1月3日不治,另一名司機則視腳部有擦傷。且邱軍直到12月29日才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最終被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罪嫌送往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地檢署說明,有關邱軍涉嫌於113年12月27日清晨駕車撞擊2名被害人後逃逸案件,今日下午傳訊邱軍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的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逃逸罪、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而法官也認為,邱軍涉犯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過失致死罪,雖於案發後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於犯罪後有逃亡之虞。且就被告發生車禍之原因,檢方認為被告有酒後駕駛之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且被告之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故檢察官認為被告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本件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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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檢署說明,有關邱軍涉嫌於113年12月27日清晨駕車撞擊2名被害人後逃逸案件,今日下午傳訊邱軍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的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逃逸罪、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其有逃亡及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而法官也認為,邱軍涉犯刑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過失致死罪,雖於案發後逃離現場,但事後都有應通知及傳喚自行到案,尚難認於犯罪後有逃亡之虞。且就被告發生車禍之原因,檢方認為被告有酒後駕駛之情形,此一情節,尚待檢察官調查當日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且被告之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之可能,故檢察官認為被告就此部分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本件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