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遭羈押114天後獲釋,但北檢抗告,昨北院再度裁定羈押,柯文哲重回台北看守所,至少要再待3個月。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質疑,再覊押柯文哲三個月能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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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盈隆說,人身自由是人權之首,剝奪人身自由,是對人權最嚴厲的剝奪,等同剝奪所有一切人權。北檢羈押柯文哲近四個月,偵結起訴,起訴證據連民進黨創黨元老、美麗島辯護律師謝謝長廷先生都說薄弱。再押三個月能改變什麼嗎?

游盈隆批,檢方辦案遇瓶頸,原因可能是辦案能力不足,也可能是辦錯方向。以犧牲被告人權,不斷延押,根本視人權為無物,台灣還能自稱人權立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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