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院針對COVID-19疫情期間隔離檢疫貪污案進行審理,太原省(Thai Nguyen)外務局副局長陳松(Tran Tung)被控收賄近77億越南盾(約新台幣990萬元),但他辯稱收取高額隔離費是為了幫助鄉親返國,「這是合理的服務費,並非貪污」。檢方建議對其處12至14年有期徒刑。
調查顯示,COVID-19疫情期間,陳松與業者商議將越南公民從國外帶回隔離,合約標明每人14天隔離費為1000萬至12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1萬3千至1萬5千 元),但實際收費高達1800萬(約新台幣2萬3千元),每人陳松可得利600萬至8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7千8百元至1萬元)不等。
在法庭上,陳松將受害民眾稱為「鄉親」,表示他當時說服不願參與的飯店成為隔離場所,讓業者、員工與自己都能受益。他強調,收取企業支付的款項時,並未意識到這是貪污,「這只是認知上的差異,並無受賄意圖」。
他聲稱自己替民眾爭取利益,還獲得許多感謝信和影片,感謝太原省提供那麼好的隔離場所,堅稱「從未違法,問心無愧」。檢方認定,陳松是此案主謀,建議判處12至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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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陳松將受害民眾稱為「鄉親」,表示他當時說服不願參與的飯店成為隔離場所,讓業者、員工與自己都能受益。他強調,收取企業支付的款項時,並未意識到這是貪污,「這只是認知上的差異,並無受賄意圖」。
他聲稱自己替民眾爭取利益,還獲得許多感謝信和影片,感謝太原省提供那麼好的隔離場所,堅稱「從未違法,問心無愧」。檢方認定,陳松是此案主謀,建議判處12至1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