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上週遭起訴求刑28年半,起訴書中並提到民眾黨黨工許甫、陳智菡、吳怡萱及北市議員黃瀞瑩、陳宥丞等,發送折扣碼宣傳募款小物收取5%分潤。吳怡萱今(29)日表示,對檢方執意把木可公司的「商業收入」跟「政治獻金」畫上等號感到遺憾,並重申自己領取的是「勞務報酬」。
檢方上週在起訴書中揭露,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人為增進募款金額,去年12月間商議以網紅宣傳手法,提供專屬折扣碼使民眾享有優惠,並恣意支配所取得的募款所得,將使用專屬折扣碼的募款所得5%,分潤給網紅宣傳者。其中許甫收取4.5萬元、陳智菡7萬元、吳怡萱6000元、黃瀞瑩5萬元、陳宥丞6000元。
而吳怡萱今在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會議後受訪時則回應,「我們還是很遺憾看到檢察官把商業所得跟政治獻金掛上同等號。」她並再次強調,木可商業所得不是政治獻金,是一般商店商業所得。「木可營運就跟小英商號、賴桑小舖一樣」,會開發票,跟政治獻金開收據不一樣。「對我來說,這就是一般付出勞務的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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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吳怡萱今在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會議後受訪時則回應,「我們還是很遺憾看到檢察官把商業所得跟政治獻金掛上同等號。」她並再次強調,木可商業所得不是政治獻金,是一般商店商業所得。「木可營運就跟小英商號、賴桑小舖一樣」,會開發票,跟政治獻金開收據不一樣。「對我來說,這就是一般付出勞務的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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