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因涉貪污等罪遭起訴求刑28年半,並獲3000萬元交保。不過,高等法院今(28)日裁定撤銷交保並發回地院更裁。名嘴徐嶔煌分析,高院發回更裁的主要理由約有4點,包括地院未具體說明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等措施如何可防4位被告逃亡,「理由實屬不備」。
高等法院今早撤銷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等四人交保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名嘴徐嶔煌列出4點理由,包括高院認為原裁定4人無羈押必要性的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實屬不備。
此外,高院也認為,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亦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而應曉薇持有加拿大護照一事,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
高等法院綜合上述幾點,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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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高院也認為,原審諭知的具保金額,與被告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亦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而應曉薇持有加拿大護照一事,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
高等法院綜合上述幾點,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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