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從9月5日被羈押,檢方昨日依違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等4大罪起訴柯文哲等11人,並對柯文哲求刑合計28年6月。經移審台北地院審理,經6個小時以上檢辯攻防,今(27)日凌晨裁定3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在柯文哲交保後,在柯羈押期間屢屢刊登檢方調查內容的週刊也印製起訴書摘要發送,民眾黨對此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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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14天,今日上午湊足3000萬交保金,於中午12點55分左右步出台北地院,並未接受訪問後直接返家。

在柯文哲交保後,鏡週刊在雙北10處地點發送起訴書摘要。對此,民眾黨表示,尊重媒體的安排,公共場域都是他們的自由,其餘不予評論。

▲ 週刊印製柯文哲被起訴書內容。(圖/讀者提供)
▲ 週刊印製柯文哲京華城案起訴書內容。(圖/讀者提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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