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26日遭北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四項罪嫌,具體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接押庭今(27)日裁定柯文哲3千萬交保。對此,媒體人李艷秋表示,看到柯文哲相關案件偵結,有感而發,總結出3件事,其中就是「周刊同步放送案情,本案另一個被定罪的,是司法不公。」
媒體人李艷秋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柯文哲案偵結有感,總結出3點,一、柯不論是被求刑28年或1年都沒差,因為都要說再見了;二、應該叫「橘子」許芷瑜回來,若不回來,反而證明柯又貪又笨;第三、週刊同步放送案情,「本案另一個被定罪的,是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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