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圖利、政治獻金案,26日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稍早起訴內容曝光,檢方指出,針對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被告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等人,均依法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以及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大帳房李文宗則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
另外,彭振聲等人涉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罪嫌;應曉薇吳姓助理,涉犯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沈慶京涉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違背職務行賄罪嫌。
檢方並提出,被告朱亞虎等人均緩起訴處分,朱亞虎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另外,被告陳玉坤等人因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
起訴內容也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台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後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慶京於109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之後柯文哲接連以「便當會裁示」,且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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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並提出,被告朱亞虎等人均緩起訴處分,朱亞虎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需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30萬元。另外,被告陳玉坤等人因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
起訴內容也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台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台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後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慶京於109年2月20日,在台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之後柯文哲接連以「便當會裁示」,且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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