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長達7個月偵辦的京華城容積弊案以及政治獻金假帳案,在外界不斷眾說紛紜以及猜測之下,台北地檢署今(26)日終於偵查終結,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提起公訴。北檢上午10點將召開記者會,說明柯文哲被起訴的理由及可能面臨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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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自2024年9月5日羈押至今(26)日,已113天;從今年5月開始,台北地檢署檢官經過長達7個月的偵查,終於偵查終結,柯文哲被依違背職務收賄、侵占政治獻金公益款、圖利及背信4大罪起訴,最重恐求處無期徒刑。

據悉,早在11月北檢已形成有罪心證,且已著手撰寫起訴書,並依不同犯罪事實區塊,由3位檢察官分工撰寫,一邊敘述事實、理由與法條,另一邊約談證人與被告,持續堆砌、發展及延伸,數萬字的起訴書,於起訴前一周才終於定稿,送交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核閱,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再送主責貪瀆案件的最高檢察署督導,由檢察總長邢泰釗確認。

全案被告的重罪罪名除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本刑10年以上、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以及本刑5年起跳的圖利罪,還有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洗錢贓款金額若超過一億元,且行為時間點在8月2日新法上路後,刑度最重可處到10年、併科一億元罰金;若在新法施行前,最重可處7年徒刑。

另外基隆市長謝國樑等「隱藏」金主所捐獻的政治獻金,也疑似未入「柯盈配」競選總部的政治獻金帳戶,金額預估400萬元起跳,北檢認定柯文哲有侵占公益款項之嫌,將依《刑法》第336條公益侵占罪起訴相關被告,最重可處7年徒刑;另涉背信等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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