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北檢近日將會起訴偵結。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申請解除通信禁令,外傳要請辭黨主席,台北地院今(20)日表示,柯文哲擬具的台灣民眾黨黨主席的辭職聲明,經法院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法院准許聲請人辭黨主席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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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依照民眾黨黨章,只有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沒有規定黨主席辭職模式,也因此應以表達請辭之意後就生效,也因此柯文哲聲請將辭職黨主席聲明交給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交給民眾黨時,辭職效力就產生,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沒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裁准。

民眾黨表示,在法院傳給媒體公告主文之前,民眾黨尚未收到柯文哲主席相關文件,後續仍待收到文件,才能釐清文件內容。然而,尚未收到文件前,卻看到法官公告的主文內提及『依據台O民O黨網頁下載之「台O民O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將此信函內容公布,且主動詮釋本黨黨章,台灣民眾黨表示,本黨相關章程之運作,應由本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