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宣布戒嚴,引發韓國民眾怒火,在野黨發動彈劾,今(14日)就要在國會再度闖關,預定將於當地時間14日下午4點(台灣時間下午3點)舉行全體會議並投票表決。台灣也有彈劾總統規定,不過在修憲後,彈劾總統除了要經立法院決議外,還要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由大法官審理,難度相當高。但在修憲之前,中華民國也曾有總統遭彈劾,即國共內戰爆發後,滯美未歸的代理總統李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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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當時是由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的權力則在監察院,「監察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過半數之審查及決議,向國民大會提出之。」

1948年行憲後,國民大會先選出蔣介石為總統,蔣介石屬意孫科擔任副總統,但經四輪投票後,由李宗仁勝出。蔣介石與李宗仁素來不合,兩人就職典禮時,李宗仁還曾說蔣介如故意要他穿軍服,自己穿長袍馬褂,讓他看起來像副官。

1949年1月國共內戰爆發,蔣介石宣布引退,2天後李宗仁宣布代理總統,並開始與共產黨商談,但共產黨並無停戰意圖,4月解放軍佔領南京,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成立,12月5日李宗仁稱胃疾需出國治療,與家人搭乘包機赴美。

到了1950年3月1日,蔣介石在台北宣布復行視事,他稱李宗仁是代行,並非繼位,所以蔣自己還是總統,李宗仁仍是副總統。1952年1月11日,監察院通過李宗仁副總統彈劾案,1954年3月,監察院投票表決,一致同意罷免李宗仁副總統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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