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為行銷口號的「和牛EMPEROR」餐廳,是台中知名高檔日式和牛燒肉店,但今年4月遭人檢舉使用過期和牛,台中地檢署歷經半年調查蒐證,今(13)日依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加重詐欺取財罪,以及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名,起訴餐廳前社長坂本斗志、店長久保敦也、總料理長山添翔平三人,以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也同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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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通報食安情資,經中檢指派潘曉琪等檢察官承辦,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搜索查扣餐廳的食材進貨單據、菜單等證物。天樂公司社長是日籍坂本拓也,於2023年9月經營「和牛EMPEROR」,由其35歲胞弟坂本斗志擔任負責人,並雇用25歲的久保敦也擔任店長,聘僱42歲的山添翔平擔任總料理長。

中檢強調,3人明知採購的肉品食材「神戶牛」已逾有效期限,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並於今年1至3月,以每份2700元販售給29名不知情的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且涉嫌觸犯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加重詐欺取財罪,以及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

檢方認為,該餐廳標榜「台灣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提供讓人感覺彷彿置身在日本的體驗」、「使用精心挑選的頂級和牛」、「我們肩負著代表日本燒肉文化的使命」、「最高級的和牛」、「最好的燒肉、最頂級的饗宴」等,但上述3人卻未將食品安全視為要務,反而為貪圖減少損失,將已逾期肉品烹煮給不知情消費者食用,且犯後均猶飾詞狡辯,推卸犯行,毫無悔意,犯後態度實屬惡劣,並在社群媒體上發聲明否認犯行、揚言對控告報導的媒體,不會賠償消費者,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