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來,新生兒罕見疾病自費篩檢人數減少3成,傳出部分家長為了讓寶寶更容易投保終身商業保險而延遲篩檢。對此,台灣保險法權威、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指出,家長應了解公費與自費篩檢在理賠上有不同規定,選擇公費較不用擔心,若增加自費,則應留意締約過程相關規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劉北元指出,公費篩檢通常在新生兒出生48小時後進行,如果接續進行投保,篩檢結果往往會在保險公司核保完成前出現,萬一結果是陽性,家長也不用擔心,醫療險在核保完成後,其承保效力會追溯至要保申請書提交當日,且金管會明令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此外,如果保險公司將新生兒篩檢列為要保書中提到的「健康檢查」,一旦篩檢結果為陽性,劉北元提醒,家長有責任在保險核保完成前,依據實說明義務補行告知,若未據實告知,可能導致日後理賠時產生糾紛,甚至被解約。

有些家長可能擔心若補行告知,會被保險公司拒保,但劉北元解釋,金管會針對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相關規定指出,如果保險公司將新生兒篩檢列為要保書中提到的「健康檢查」,則必須在要保書中清楚說明,讓家長明確了解篩檢屬於此類檢查的範疇。若篩檢結果為陽性,則應視為健康檢查中的『異常情形』,這樣的規範有助於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劉北元進一步指出,家長縱使補行告知陽性篩檢結果,金管會也要求保險公司不得逕行拒保篩檢結果為陽性的新生兒,而是應依據個別被保險人的複檢結果及醫學專業判斷,採取延期承保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

這意味著,未將新生兒篩檢列為要保書中提到的「健康檢查」的保險公司不但須遵守「排除等待期」規定承保,後續醫療費用也應理賠;而將新生兒篩檢列為要保書中提到的「健康檢查」的保險公司,在知悉新生兒篩檢結果為陽性,也不能直接拒保。因此,劉北元表示,選擇公費篩檢的家長可放心,篩檢結果不影響寶寶的投保權益,但需注意相關責任與程序,確保理賠順利進行。

至於自費篩檢,劉北元表示,自費篩檢並不在金管會前揭函文中,排除等待期間的範圍,「因此,由於通常在保險公司核保完成前,篩檢就有結果,若顯示陽性,仍會受到等待期間的限制,相關疾病可能被排除在承保範圍之外,這是家長需特別謹慎的一點」。

此外,他也提醒,自費與公費一樣,保戶需遵守補行告知義務。「在核保完成前,所有健康狀況的變動都需告知保險公司。如果故意隱瞞篩檢結果,未來理賠申請可能發生爭議,甚至遭到解約,且將自費篩檢陽性結果補行告知保險公司時,保險公司可直接拒保。」

由於新生兒健康攸關家庭未來,篩檢與投保不應互相矛盾。劉北元強調,公費篩檢在理賠權益上具明確規範,家長無需擔心影響投保,反而應把握篩檢的黃金時間,及早發現並處理潛在健康問題。至於額外增加自費篩檢的家長,則謹慎留意等待期限制,並履行據實告知義務,避免因程序疏忽影響理賠。

除家長需留意,劉北元也呼籲,主管機關與保險業者加強宣導,「透過清楚揭露篩檢與保險的法規差異,協助家長消除誤解,才能讓篩檢真正成為寶寶健康與未來保障的第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