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台南一名33歲王姓妻子不滿陳姓丈夫對她家暴,竟拿滾燙的熱水澆淋正在熟睡的陳男,再持水果刀猛刺陳男,導致陳男橫隔膜、肝臟、腸繫膜遭穿刺,大量出血,送醫不治。台南地院依殺人罪,判王女13年徒刑,上訴到台南高分院後,加重改判14年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王婦判刑1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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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台南地院審理時,王女承認殺人,但她強調是因為長期受到家暴,還說陳男在事發4天,兩人吵架後對她動粗,不過法官認為王女被長期家暴的證據不足,雖然王女曾就醫診斷罹患適應障礙症,疑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但距離案發後近1年,難以認定她長期遭受家暴或因受暴而罹患身心疾病,但認定犯案導火線,確實為6月12日的吵架衝突,最後判王女13年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王女翻供不承認殺人,只認傷害致死。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定,王女雖符合自首要件,卻她供詞反覆,顯示沒有真誠悔悟之意,且王女犯後態度不佳,又沒有和被害家屬和解,造成家屬巨大且難以弭平之精神創痛,還讓幼子頓失父親,罪責深重,另陳男傷勢嚴重,王女甚至握刀握到手破皮,顯示下手力道甚重,毫無節制,沒有想要讓丈夫活命的意思,殺人犯意堅定,不予減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判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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