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在世界上早已成為事實,而且在某些國家成為一門生意,台灣尚未開放,似乎落後了國際在此議題上的發展形勢。這屆立法院中,國民黨籍的委員陳菁徽與民眾黨籍的委員林昭姿共同力推《人工生殖法》修法,涉及開放代理孕母的條文,引爆爭議。民進黨原本也支持,受到婦女團體的強大壓力,臨時撤腿,國民黨內也感受到宗教團體的壓力,「怕太衝」而有雜音。這是一個比同性婚姻還棘手且影響更為深遠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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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菁徽認為,「不孕症的生育權不僅不分黨派,更不分性傾向,這次的人工生殖修法除了代理孕母議題外,更重要的是能保障單身女性、女女伴侶的生育權,甚至將更多生殖細胞監管加嚴納入本次的修法中,以跟上當前的社會共識與醫學發展。」陳昭姿則表示,「不能用極端的幻想來臆測,而是要拿出科學證據來說話。對於不孕夫妻或有生育需求的人來說,能選擇的只有終生無後、收養或人工生殖技術,但根據國外的研究報告指出,收養的終止率高達近6成,而代孕產生的糾紛率則不到1%。」

陳菁徽是從「生育權」與「跟上當前的社會共識與醫學發展」的角度立論。問題是,「生育權」所派生出的連帶關係,例如被生育者的生命軌道,乃至人倫社會關係的穩定,其重要性不亞於「生育權」本身。若只考慮「生育權」,顯然非常不周延。若再論「跟上當前的社會共識與醫學發展」的說法,陳難道不知道這是一個非常有爭議的話題?在歐洲亦然。「當前的社會共識」何在?不是信口雌黃嗎?醫學技術的發展只是一項人類科技的成果,本身只是一種不考慮社會關係的「工具理性」,可以為善,也可以為惡。「醫學發展」不能作為一個支持「代理孕母」的正當理由,因為它可能嚴重破壞「價值理性」,亦即人倫關係,人類社會的人倫價值體系一旦被破壞,必然遭致災難。

陳昭姿表示的「收養的終止率高達近6成,而代孕產生的糾紛率則不到1%」顯然根本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收養終止只是回復到收養前的狀態,為法律關係的改變,縱使造成當事人的一些損失,但不涉及先天血緣人倫秩序的衝擊,這裏提到的「近6成」就屬此類。然而,這裏「不到1%」的案例在造成當事人的一些損失之外,還會引發涉及先天血緣人倫秩序的衝擊,同時,令尚在胎中或襁褓中的新生命無辜受害。

就算在「不到1%」之外的「多於99%」之借「代理孕母」誕生者,終生也可能會有難於知道生父為誰(女女同性婚姻中)或其它類型的人倫大問題。換句話說,「代理孕母」是為小孩子決定了他或她生命中相當重要的人倫關係,只是為了滿足託孕者的慾望罷了。這是不是一種自生命起源就存在的剝削與玩弄?這不需要「用極端的幻想來臆測」,僅依一般人情事理的經驗法則,就可科學地預知論斷。難道陳昭姿不具備一般人情事理之經驗法則與基本科學的認知與判斷能力?

對「代理孕母」持反對意見最力的多個婦團則指出,「一旦通過代孕,將導致女性的子宮商品化,並讓經濟弱勢女性成為剝削對象,他們強烈主張,應將代孕與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並舉行公聽會擴大討論。」

其實,「代理孕母」問題的嚴重性遠遠大於「女性的子宮商品化」。一個新生命在一位女子十月懷胎之下誕生,難道這個新生命與此女子的關係僅止於幾萬美金就終生買斷了?會不會兩者間也會產生某種生物性的連結?紙是包不住火的,此小生命長大之後,若知自己是如此誕生,他或她會怎麼想?會不會想與孕母見面?會不會引發很多我們今日意想不到之棘手的人倫與心理問題?兩位陳姓立委想過人倫問題嗎?如果連人倫問題都能玩耍,請問,人世間還有什麼不能玩弄的?

如此的邏輯推演發展下去,最終會不會在「生育權」、「科學發展」與失敗率不及「近6成」的大纛下,為了吸引一些所謂「自由進步者」的選票,也會被迫開放更加複雜的「男男配」買卵借腹生子的「權利」?兩女購買精子自己懷孕,都已明顯破壞人倫關係,消費剝削新生命;若兩男購卵,借腹生子,就更搞亂人倫,而且除非科技介入,一般不太可能一卵同胞兩精子而娠,生下者應只與一男有血緣關係,與另一男又有何干?除了滿足一男慾望,令人倫大亂,能達到什麼實質生子的目的嗎?莫非要用生物技術一胎懷兩胞,或一卵注入兩精子,或者移入兩卵,一卵一精子,亂上加亂?屆時,恐怕比AI更難收拾吧?

「代理孕母」的議題本質上不是保守與進步之爭,而是客觀無法改變之人世間人倫大理大義的問題。具血緣的人倫關係是社會秩序最核心的基石,如果搞亂了,社會秩序必然受到波及,非社會成員之福。

大家還記得大陸女藝人鄭爽與男友張恆到國外尋求「代理孕母」,生下兩個孩子,兩人分手後拋棄了孩子的真實事件嗎?這兩個小孩何辜?陳菁徽與陳昭姿難道不知道這件喧騰一時的大新聞嗎?為了自己好,且慢造孽吧!


●作者:朱駿/時事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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