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李頲翰,偵辦台北市立圖書館代理主任陳耀升,及廠商黃振勝涉嫌圖利案件,今(5)日指揮廉政署肅貪組,持搜索票兵分3路搜索,涉犯貪污圖利罪、偽造文書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陳、黃2人帶回約談。
據了解,在台北市立圖書館擔任資訊室代理主任的陳耀升,原本職務是資訊室分析師,但在110年至111年間,辦理館內資訊維護等5項小型勞務採購案,明知這5項標案金額均在10萬元以下,不須公開招標,但須進行訪價,且須在採購案簽呈上附上2至3家相關廠商的報價單,而廠商黃振勝遂偽造2家廠商的報價單,提供給陳男作為採購簽呈上附件,陳男竟包庇放水,上簽呈,讓黃男順利取得5標案,獲取40餘萬元的採購標案。
檢調人員今持搜索票,到陳耀升以及廠商黃振勝住處與兩間公司,優利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科技公司,共3處搜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及第213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約談陳、黃2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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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人員今持搜索票,到陳耀升以及廠商黃振勝住處與兩間公司,優利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優立強數位科技公司,共3處搜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嫌、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及第213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約談陳、黃2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