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樂樂棒事件持續發酵,昨(3)日校方、家長雙方都發出聲明,讓輿論依舊呈現兩極化。不過今(4)日網路社群又傳出事發國小其他老師發文,替捲入風波的周姓老師抱不平,並詳細還原「完整事發經過」及衝突起因。對此,《NOWnews》持續連繫當事學校,但截稿前仍未能取得校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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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棒事件衝突起因曝光!同校老師抱不平發聲

今(4)日稍早有樂樂棒事件學校的同校老師發文,還原當天在操場上的詳細過程:

3月26日,第三節體育課,老師帶班級練習樂樂棒球當天分組有點久,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老師要他注意態度,卻反被三字經,學生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及10顆樂樂棒球自行練習,後來學生把球都打完不想去撿,走向老師要老師腳邊剩下的2顆球,老師拒絕,雙方爆發口角。學生用手上的球棒揮打老師的左大腿,老師將學生擒抱到輔導室,並報告學務主任,但當天下午4點也老師沒接到學生的道歉,主動通報校安,在下班後到醫院驗傷。

3月27日學務主任勸說學生主動道歉,學生才到老師的辦公室座位旁,但眼睛看著天花板,老師問「你是要來道歉的嗎?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學生憤怒地說「你也抱傷我」,老師聽完站起來說「你知道你這樣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學生也怒吼3次「你報啊」,老師才拿起電話報警。

10分鐘警察抵達,學生看到警察才道歉,警察認為學校有通報校安,必須照程序走,師生就被帶回派出所做筆錄。老師做完筆錄警察有堅持等學生,但警察說已有通知家長,還是請老師先坐警車回學校,雙方也認為事情結束。

5月中旬,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

▲台中樂樂棒事件引發全台關注,今(3)日校方發布完整聲明,並還原事件時間軸,卻讓風向直接大逆轉。(圖/翻攝Pexels)
▲台中樂樂棒事件引發全台關注,3日校方發布完整聲明,還原事件時間軸,讓風向直接大逆轉。(圖/翻攝Pexels)
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终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六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

該老師指出,怎料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學生家長又投訴教育局,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投訴內容加油添醋。但有多名目擊老師及2名畢業生幫忙出面作證,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落幕,沒想到10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只以他字案结束。到了近期,又發現有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在議會上再次提及此事,引發輿論譁然。

詳細事件發生時間軸曝光後,再次引爆教師界譁然,持續聲援當事老師,「現在老師也是高危職業了」、「只要班上有情障的學生,這一段敘述一定有很強的即視感,馬上可以相信這就是確實的現場狀況」、「看了突然覺得自己的工作好危險」、「當年我認識的學長被學過跆拳道的情障生飛踢成傷,他還是忍下來了」。

▲樂樂棒球使用特定的泡棉製球棒與PU材質棒球,「被樂樂球棒」打到是甚麼感覺引發熱議。示意圖,無涉新聞。(圖/翻攝維基百科)
▲樂樂棒球使用特定的泡棉製球棒與PU材質棒球,「被樂樂球棒」打到是甚麼感覺引發熱議。示意圖,無涉新聞。(圖/翻攝維基百科)

學生樂樂棒打老師!事件完整時間軸

3月26日:學生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老師左大腿紅腫挫傷,老師前往驗傷。家長當晚表示,將請學生隔天向老師道歉

3月27日: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學生道歉後,老師明確向警方表示不對學生提告。警方認定已經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學務主任立即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6月21日:少年保護庭介入處理,校方表示,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學生、老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

7月25日:家長申請請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

7月30日:家長透過市長信箱陳情。

10月21日:校方經調查,認定教師「不成立不當管教」情事。

12月2日:市議員在質詢提及樂樂棒事件。

▲台中樂樂棒事件時間軸。(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
▲台中樂樂棒事件時間軸。(圖/NOWnews社群中心製)
台中樂樂棒事件各說各話!家長視角完整聲明曝

除了校方、同校老師的說法之外,昨(3)日樂樂棒學生的家長也透過市議員李中發表完整事件聲明:

事件的起點
3月26日,我們接到學校主任的電話,得知孩子在學校與老師發生衝突。我們當下非常重視,立即在電話中向老師道歉,並關心老師的狀況,老師回應「沒事!」跟老師道歉,老師回應「收到!」,讓我們稍感寬心。然而,當孩子回家後,他主動向我們說明事情經過,並脫下上衣讓我們看到他身上的傷痕與疼痛處。他清楚地模擬著與老師肢體上的衝突如何發生,被老師用雙手將上下半身折成90度,過度疼痛下意識揮動手中的樂樂棒打到老師大腿,之後老師將他從他後方整個抱起,雙腳離地,邊拖邊帶至輔導室。我們發現,這些情況與主任所描述的內容不完全一致,於是拍下照片,並立即將孩子的情況回報給主任,希望獲得進一步的說明與協助。
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
3月27日一早,我們便與主任聯繫,希望他協助處理孩子向老師道歉的事。我們也特別要求,孩子道歉後需要向主任領受懲罰。事實上,孩子因為這件事情,當晚輾轉難眠,直到清晨四點才稍微入睡。後來他告訴我們,他不明白為什麼老師抓傷他(身上確實有傷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仍堅持要他去向老師道歉。即使他將身上的傷痕給爸爸看,爸爸仍斥責說:「你在跟我裝可憐嗎? 你打了老師還有臉在這邊跟我裝可憐,去道歉!」

突如其來的轉折
我們原本計畫下午請假到學校接孩子,由父母親自帶孩子向老師道歉。雖然我們認為老師在處理方式上可能有改進的空間,但我們還是選擇讓孩子完全承擔這次的錯誤和責任。然而,沒想到當天早上8點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說老師已經報警。主任和我當時都認為,這頂多是訓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諾會在旁照顧孩子,有任何情況會立即通知我們。結果在9點06分,主任再度來電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帶上警車,請我們直接到派出所去處理。我們從來沒有說不方便到場,爸爸接到電話後立刻趕往派出所。
到了警局後,原以為孩子又與老師發生衝突,原以為老師會在警局幫助爸爸釐清到底發生了甚麼事?結果,老師做完筆錄就離開了,留下孩子獨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看到孩子已經緊張到把雙手指頭都摳到流血,結果才知道是因為道歉老師不接受,竟然直接報警。我們內心充滿疑惑,為什麼會發展到這種地步?下午原本計畫好的道歉,這時也不知該如何進行了。由於孩子仍表示身體疼痛,我們當天帶他去看了醫生,並驗了傷。

始料未及的傳票
我和爸爸原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我們了解孩子的狀況,也能體諒老師的辛勞。因此決定不再追究。然而,到了5月,我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讓我們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麼會有傳票?如果事情進展到這一步,是不是應該仔細了解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
我們曾向忠信國小提過要申訴,反映不當管教的情況,但並未提及任何教師的姓名。因為我們清楚,一旦提到具體姓名就會成案處理,而我們並不想對老師採取任何不利行動。我們的目的只是讓學校知道我們對這件事的處理進展感到疑惑,特別是為什麼會有傳票的出現。

了解的開始:校長的應對令人失望與震驚
在我們提出想要申訴的隔天也就是113/6/5,忠信國小的黃校長(下稱黃女士)請學務主任聯繫我們,希望我們到校長室面談,我們立即處理手邊的工作依約前往。會談時,除了黃校長和學務主任,還有家長會長等共5人在場。面談一開始,我們就詢問黃女士今天約我們來的目的。黃女士回答說:「既然你們不拐彎抹角,那我也直話直說。」接著她說:「我不希望我的學校變成偵查庭!」於是,爸爸接著問:「所以,校長您知道發生甚麼事?」黃女士信誓旦旦地表示她完全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我們發現,她連孩子是在道歉時被帶離學校去警局的基本事實都不了解。爸爸當場指出黃女士對事情毫不清楚,卻還找我們來面談。結果,黃女士突然情緒失控,用力拍桌,對我們大聲怒吼:「我不幹了!我辭掉校長可以吧!」這種反應讓我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明明是黃女士邀我們來,卻突然對我們拍桌大吼。
此時,家長會長試圖緩和氣氛,請大家冷靜三分鐘。然而,黃女士在坐下前又繼續補充說:「我媽媽說,當校長這麼委屈,就叫我辭掉校長,她養我!」我們聽了再次愣住,完全不知該如何應對這場令人匪夷所思的對話。
這個經歷也讓我們發現,黃女士身為一校之長自始自終沒有考量與顧及孩童的權益,令人震驚也失望至極! 同時也讓我們決定自己來弄清楚許多的為什麼?

法庭上黃女士的二度傷害
在113年6月21日,不知為何,黃女士出現在少年法庭,表示要一起出庭。庭審期間,法官直接詢問黃女士:「在你得知報警後,你做了什麼?」讓人震驚的是,黃女士竟當庭撒謊,聲稱她讓孩子進行愛校服務。事實上,這項愛校服務完全是我們與學務主任溝通後達成的共識,並非她的安排。她對這件事情根本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或介入。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當黃女士得知孩子在道歉時被帶至警局後,她竟對這件事情毫無關心,也未展現出一絲應有的責任感。作為一校之長,她既沒有致電關切孩子的處境,也沒有進一步調查事情的真相,當然對孩子會被移送少年法庭一事全然不知。在6/5的會談中甚至說出: 我打電話問過,進法庭就是走個程序,不會怎麼樣的。這種冷漠的態度,讓我不禁無助與心碎。
孩子當時無助地面對自己無法理解的處境,而我們作為家長,努力教育孩子負責任、道歉,但卻在過程中看見了應該保護和指導孩子的校方,表現出如此冷漠和失職。特別是當我們回想,若當初沒有要求孩子向老師道歉,是否就不會演變成如此令人傷心的局面? 
孩子本應是在校園內獲得支持與保護,但卻成為一樁校園衝突中最大的犧牲者。作為母親,我無法不為這一切感到深深的遺憾與難過。校長那天在庭上的冷漠與推卸責任,真的讓人心寒。

遺憾教育局知情教師報警一事卻未進一步關切
113/6/9 我們已告知教育局,學期初因學生管教事件,教師擅自通知警方到校並帶走學生,此舉已超出教師管教權限。校長知悉事件後亦未採取任何處理措施。113/7/30再度陳情市長信箱,陳述孩童在上學期間並非現行犯,亦非緊急狀況,卻遭警方帶離學校至警局。校方的處理方式是否符合教育相關規範?教師與學生,雙方權力不對等,是否符合師對生之霸凌行為?教育局僅給了簡單的回覆。沒有說明教師擅自通知警方到校並帶走學生至警局一事是否合法?合情?合理?

無法理解的調查報告結果
113年10月21日忠信國小發文說明認定不當管教事件不成立,說明老師報警是個人行為,因此不適用學校內部處理學生行為的程序。例如,按照學校內部規定,針對學生的處理(如報警)通常需要先經過導師或輔導室提供意見,並且提交給學生獎懲委員會或相關委員會討論並決議後才能進行。但因為這次的報警行為被視為老師的個人決定,所以這些規定並不適用。
我們始終相信,教育不僅僅是知識的傳授,更是價值觀的引導。當孩子犯錯時,他們需要的是大人用正確的方式教導,而不是一味地將問題推給司法機關。這樣的觀念落差,讓我們對學校的立場和責任感到困惑。尤其又是在孩子道歉的時候,直接報警。

後記
黃女士拍桌大吼的行為深深地提醒了我們,這件事情我們必須好好的了解,更提醒我們有必要重新檢視和釐清我們的教育觀念。如果我們的觀念真的有誤,我們願意反思並承擔應有的責任。
我們從來沒有干涉老師如何管教孩子,因為我們始終相信,學校的教育專業和師長的判斷能為孩子帶來正面的影響。然而,正因為這份信任,我們竟然完全沒有察覺,孩子在學校早已經被自己的導師霸凌了一段時間。(這名教師的行為已成案並受到了處罰)。我們當時的震驚與自責無以言表,孩子所承受的痛苦,是我們作為父母最深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