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宥勝涉嫌猥褻女助理,一審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上午9時30分二度開庭審理。宥勝提早大約15分鐘,抵達高等法院,他身穿白色上衣及藍色牛仔褲,面對大批守候的媒體,宥勝沒有說話,隨即進入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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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提早現身,單獨坐在法庭外等候,大約9時25分許,宥勝和委任律師稍作討論後,即進入法庭,而今日開庭,被害人其辯護律師也有到庭,審理大約30分鐘後,被害人律師先離開法庭,不願意接受採訪,經過5分鐘左右,宥勝也隨後步出高等法院,不過宥勝這次面對媒體僅雙手合十,完全沒有回應,快步走向一旁白色轎車,上車離開。

宥勝被控2016年底,結束工作後,送女助理返家,以上廁所為由進入女助理住處,但宥勝上完廁所卻未立即離開,突然以面對面姿勢,坐在女助理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舔耳後再摸胸猥褻。女助理不從而抵抗,宥勝才停手。台北地院一審開庭審理,宥勝先否認犯罪後認罪,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不過被害人拒絕。法官認為宥勝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

案經上訴,今年9月24日高院首次開庭時,宥勝更兩度在鏡頭前鞠躬道歉,並表示對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也說「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去反省」,希望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事後他也在臉書發文道歉。而今日宥勝出庭,面對媒體不發一語,快步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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