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凌晨,高雄鼓山區中華一路、青海路口,發生小客車自撞車禍,未料,警消獲報場時,卻找不到肇事駕駛,經聯繫陳姓女車主之後,確認駕駛為陳女的35歲施姓丈夫,警方正積極調閱監視器,將通知施男到案說明。
據了解,今天凌晨,施男駕駛小客車,行經中華一路、青海路口時,不明原因自撞分隔島,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卻發現肇事駕駛人間蒸發。警方隨即依照車牌,通知車主陳女到場,確認駕駛小客者為施姓丈夫,但施男卻涉嫌肇事逃逸,警方正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施男下落,並通知其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規定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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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規定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