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最重要的就是注意交通燈號,只有大家都遵守才能維持行車安全。且不管是開車或騎車,變換車道都必須提前打方向燈提醒後車,不過之前就有駕駛表示,自己明明提早打了方向燈,卻還是遭後方駕駛檢舉,也被警方開出1200元的罰單,不過檢舉單據曝光後,卻有一票網友認為「活該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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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駕駛表示,自己明明提早打了方向燈,卻還是遭後方駕駛檢舉,也被開了1200元的罰單。(圖/爆料公社)
▲有駕駛表示,自己明明提早打了方向燈,卻還是遭後方駕駛檢舉,也被開了1200元的罰單。(圖/爆料公社)
轉彎打方向燈注意了!超過30秒也慘遭開罰

一位駕駛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疑惑發文,提到自己收到了一張「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未有轉彎、變換車道行為使用方向燈)」1200元罰單。

不過當她看了罰單內的舉證照片,發現是後方駕駛將行車紀錄器畫面進行檢舉,她在國道1號南向315.5公里處,原PO的車就已經打亮了左側方向燈,但過了整整32秒,她的車都還在原車道。

▲原PO表示與多駕駛轉彎不打方向燈,往往會造成後方車輛的危險,因此不滿地在PTT發文,意外釣出許多人也遇過相同狀況!(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不管是開車或騎車,變換車道都必須提前打方向燈提醒後車,不過之前就有駕駛表示,自己明明提早打了方向燈,卻還是遭後方駕駛檢舉(示意圖/取自shutterstock)
罰單內容曝光後,也出現一票駕駛不挺,「這種駕駛人真的令人蠻困擾的,旁邊車道都空了也不換車道」、「高速公路上整整30秒都沒有變換車道,誰敢超車」、「這種的真的很討厭!跟在後面無所適從」。

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至於方向燈要打多久才不會違規?其實條文並沒有規定方向燈需閃幾下,但應「全程使用」方向燈,直到完全變換至另一車道為止,若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將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