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地下匯兌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洗錢遭起訴,新北地院18日裁定1億元交保,僅僅73分鐘,郭哲敏便籌足保金辦保離去,新北地檢署再度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且不得再提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郭、張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 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新北地院裁定命郭、張各以一億元、一千萬元、均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等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兩人絕無逃亡可能,不無疑問。郭、張兩人與其他同案被告,是否無串證可能原裁定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認為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再度撤銷發回更裁,不得再抗告。
新北地院審理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涉洗錢217億元,法官本月8日,認定郭哲敏和張旭昇均無羈押必要,裁定郭五千萬元、張五百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等處分,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改為裁定郭以一億元、張一千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再發回更裁。而郭哲敏的羈押庭也將於今(27)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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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涉洗錢217億元,法官本月8日,認定郭哲敏和張旭昇均無羈押必要,裁定郭五千萬元、張五百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等處分,檢方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裁,新北地院改為裁定郭以一億元、張一千萬元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高院再發回更裁。而郭哲敏的羈押庭也將於今(27)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