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金流,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假帳案,有新發展!同樣涉入本案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今(22)日獲檢方聲請具保停押,在羈押55天後,以200萬元交保,下午2點30分許,朱亞虎的律師和親友,帶著200萬現金到台北地院辦保後,下午4時許,朱亞虎就在友人的陪同下,穿長袖衛生衣和夾腳拖,離開台北看守所,恢復自由。
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朱亞虎認罪行賄、坦承犯行,更獲檢察官同意具保停押,都是對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致命重擊」。他強調,近十年各級法院的貪污判決,只要有行賄被告認罪,收賄被告都判有罪,無一例外。目前朱亞虎獲北檢同意具保停押,是否轉污點證人,值得後續觀察。
黃帝穎認為,法院裁定羈押朱亞虎的罪名是「違背職務行賄罪」,如今朱亞虎坦承犯行的供述,足以讓檢方同意具保,代表朱亞虎證詞具關鍵價值,以定罪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而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至於李文宗被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可見其配合司法的程度,遠不如朱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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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認為,法院裁定羈押朱亞虎的罪名是「違背職務行賄罪」,如今朱亞虎坦承犯行的供述,足以讓檢方同意具保,代表朱亞虎證詞具關鍵價值,以定罪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而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罪」是貪污治罪條例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至於李文宗被檢方聲請延長羈押,可見其配合司法的程度,遠不如朱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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