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由於製作人閔熙珍與母公司HYBE娛樂鬧翻,導致NewJeans在HYBE娛樂內處境尷尬,更有成員控訴遭遇職場霸凌。然而,韓國雇傭勞動部(下稱勞動部)昨(20)日宣布,NewJeans成員不屬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者,因此申訴職場霸淩不成立,已結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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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成員Hanni(范玉欣)曾於9月開直播透露,公司其他團體的經紀人當眾指示「無視Hanni」,粉絲向韓國勞動部舉報此事,韓國勞動部展開調查,Hanni於10月25日以關係人身分出席聽證會,陳述所受委屈時一度落淚。

▲NewJeans直播爆料聽到HYBE工作人員叫其他人無視她們,網友指出她們曾經聽錯前輩SEVENTEEN說的話。(圖/NewJeans IG)
▲NewJeans直播爆料聽到HYBE工作人員叫其他人無視她們。(圖/NewJeans IG)
根據《韓聯社》報導,勞動部下轄首爾地方勞動廳西區分廳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勞動者是以取得報酬為目的從事勞動的人員。但從Hanni與東家簽署的專屬合同內容和性質看,很難將其看作法律規定的勞動者。Hanni和東家是對等的合同關係,各自作為合同主體履行合同義務,因此難以視為Hanni受到資方的指揮和監督。

勞動廳方面還指出,Hanni和公司按合同分配Hanni的演藝活動收益,該款項並非以勞動為代價的報酬,且Hanni繳納營業稅,而非勞動所得稅,多方舉證Hanni不屬於「勞工」。

對此,根據《BBC》報導,長期研究K-pop文化的韓國釜山大學助理教授塞吉(CedarBough Saeji)表示,這樣的結果「完全不公平,但並不令人意外」。塞吉認為,韓國偶像藝人的工作「在情感上和生理上都令人疲憊不堪」,工作時間非常長,沒有明確規定的休息時間,而韓國政府機構也並未替他們打造人道的工作條件。

首爾的崔承煥(Chunghwan Choi,音譯)律師表示,韓國目前沒有專門的法律為名人或藝人的工作權利提供保護,「這突顯了迫切需要進行改革,以解決娛樂業長期存在的問題」。

▲閔熙珍認為自己再繼續努力只是浪費時間,因此決定辭去ADOR的社內理事職務,並與母公司HYBE解除合約,同時也會追究HYBE違反股東契約的法律責任。(圖/閔熙珍 IG)
▲閔熙珍認為再繼續努力只是浪費時間,決定辭去ADOR的社內理事職務,並與母公司HYBE解除合約。(圖/閔熙珍 IG)
NewJeans的製作人、ADOR前代表閔熙珍20日宣布解除與HYBE娛樂的股東合約、辭去ADOR事務所內部理事的職務,痛批HYBE「道德敗壞」,稱繼續付出努力只是浪費時間,因此決定做出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