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證交所今(21)日公告,國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於111年10月12日美國子公司發生資安事件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6款情事,惟國巨延遲代子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故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函知國巨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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