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近日捲入職場霸凌的案件當中,勞動部日前召開考績會,最終決議確認涉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記2大過免職,其中在勞動部的調查報告中也顯示,謝宜容會在不合理時段交辦事項,如果主管未回就會在上班日叫來辱罵,甚至排擠未依指示的同仁,造成同仁心中的壓力。看到這裡,你是不是也懷疑自己是否也正面臨職場霸凌了呢?《NOWnews》特別準備17道題目,秒測出「你是否也遭到職場霸凌」,相關的公司罰則、申訴管道一文看懂!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勞動部職場霸凌案狂燒!謝宜容遭調查真的霸凌同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1名39歲的吳姓同仁,月初疑似因為受到職場霸凌在辦公室輕生,勞動部啟動調查,結果顯示,該分署長謝宜容會在凌晨1時或者5時對主管交辦任務,假日也一樣,如果沒在10分鐘內回覆,隔天就會被面談辱罵斥責。

除此之外,謝宜容還會要求主管隨時都要回LINE的訊息,如果沒有即時回應,隔天也會遭到責問,甚至排擠未依指示的同仁,種種作為造成同仁受挫以及身心壓力,導致2023年及2024年離退職人員較2020至2022高,還有公務人員選擇降調。勞動部最終也作出處分,記2大過免職,將謝宜容請離原機關,降調為非主管職。謝宜容在神隱多日後,終於發出書面道歉聲明,但內文中又提到「身故事件與本人領導風格無關」,讓社會大眾難以接受。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被爆料日常職場霸凌下屬,勞動部調查報告證實。(圖/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被爆料日常職場霸凌下屬,勞動部調查報告證實。(圖/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
你懷疑自己也遭到職場霸凌嗎?職業不法侵害行為17題自主檢核

📍持續的吹毛求疵,在小事上挑剔,把微小的錯誤放大、扭曲。
📍總是批評並拒絕看見被霸凌者的貢獻或努力,也持續地否定被霸凌者的存在與價值。
📍總是試圖貶抑被霸凌者個人、職位、地位、價值與潛力。
📍在職場中被特別挑出來負面地另眼看待,孤立被霸凌者,對其特別苛刻,用各種小動作欺負被霸凌者。
📍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被霸凌者、不讓被霸凌者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把被霸凌者邊緣化,忽視、打壓排擠及冷凍被霸凌者。

📍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
📍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對被霸凌者咆哮、羞辱或威脅。
📍給被霸凌者過重的工作,或要其大材小用去做無聊的瑣事,甚至完全不給被霸凌者任何事做。
📍剽竊被霸凌者的工作成果或聲望。
📍讓被霸凌者的責任增加卻降低其權力或地位。

▲透過職業不法侵害行為自我檢核17道題目,來正視自己的職場環境是否健康,也許你也是正在被職場霸凌的辛苦勞工。(示意圖/Pixabay)
▲透過職業不法侵害行為自我檢核17道題目,來正視自己的職場環境是否健康,也許你也是正在被職場霸凌的辛苦勞工。(示意圖/Pixabay)
📍不准被霸凌者請假。
📍不准被霸凌者接受必要的訓練,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
📍給予被霸凌者不實際的工作目標,或當其正努力朝向目標時,卻給被霸凌者其他任務以阻礙其前進。
📍突然縮短交件期限,或故意不通知被霸凌者工作時限,害其誤了時限而遭到處分。
📍將被霸凌者所說或做的都加以扭曲與誤解。

📍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且未加調查下,對被霸凌者犯下的輕微錯誤給予沈重處罰。
📍在未犯錯的情形下要求被霸凌者離職或退休。

請將題目當中的「霸凌者」轉換為自身, 如果已經認為在該家公司達到10項以下的標準,那你勢必該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就像《人選之人》當中,王淨在面對職場性騷擾時,謝盈萱霸氣地告訴她:「所以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

▲職業不法侵害自我檢測題目作答完成,如果擁有許多項符合,有必要一定要採取申訴自救。(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職業不法侵害自我檢測題目作答完成,如果擁有許多項符合,有必要一定要採取申訴自救。(示意圖/取自Unsplash)
真的被公司主管職場霸凌怎麼辦?哪些罰則可以制裁他們

🟡勞基法:第8條中規定雇主應該預防職業上災害,建立適當之工作環境及福利設施。若雇主未遵守,而損害到員工的權益時,依據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勞工得終止契約,且雇主還需要給付資遣費。

🟡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應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防止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若公司未留意職場上的霸凌現象,則可能被視為違法此規定,因而產生相對應的職場霸凌罰則,在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當中有提及,一定期限內不改善的話,可能將被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性別平等工作法:
公司應該要針對性騷擾的行為制定適當之措施,除了需要有特殊的申訴管道以外,當發生職場性騷擾時,也要立即進行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果違反當中的規定,雇主除了要對受性騷擾的員工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外,也可能依據同法第38-1條規定而處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公司建構優良職場環境的法規罰則有多項,勞工捍衛自己權益時都可派上用場!(示意圖/Pixabay )
▲對於公司建構優良職場環境的法規罰則有多項,勞工捍衛自己權益時都可派上用場!(示意圖/Pixabay )
而以上的罰則,是無論其為被害人本人或是其他同事,再發現有人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時,都可以向主關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且雇主不得因此對申訴的人做出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的處分,如果公司違反此規定,對申訴者有不當懲處的話,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第2項當中有規定相關的職場霸凌罰則,可能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為了不再讓遺憾重複的發生,如果你現在也同時處在一個不健康的職場上,請為自己的權益挺身而出,順著慣老闆的年代早就已經老掉牙,如果老闆與員工之間不能互相尊重,一起建構好的職場環境,即便再優渥的薪水,哪天也有自己撐不下去的時候。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