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用藥供應穩定,減少缺藥情況,健保署今(20)日預告藥價修正草案,公布4大政策強化藥品供應韌性,包含符合條件必要藥品當年藥價不調整,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只要是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新藥,或10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成分藥,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修法預告期至明(2025)年1/20,力拚農曆年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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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最新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簡稱藥物支付標準),衛福部也提出「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簡稱藥價調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製藥產業未來發展及加速新藥收載釋出政策利多,草案預告期間為60天,徵求各界意見。

健保署表示,此次修法重點有4大方向,第1是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只要是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新藥,或是10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第2是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2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物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以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即時進入市場,提供處方用要選擇決心。

健保署表示,第3則是國內製造藥品給予優惠藥價,穩定供藥,包含採用國內生產原料藥,或是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上述3項條件之一,未來健保核價皆可加算10%。

健保署表示,第4則是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同分組分類未超過3品項等3項條件,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並加速新藥納入健保,健保推動平行審查機制和主動收載藥品機制,鬆綁書面申請文件相關規範。

健保署表示,這次修法預告期到明年1/20,各界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在預告期間陳述意見或洽詢健保署。若未有太多分歧,將力拚農曆年後上路,以利趕上4月例行調整藥價,盼能儘速保障藥價合理,確保供藥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