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信金控旗下台灣人壽驚傳保戶與內部理賠部門人員涉及理賠詐保2390萬元案,金管會今(19)日表示,台壽在10月28日已通報重大偶發,依照公司回報內容,「目前看來理賠作業管控疏失」,台壽內部還在調查處理中,已要求儘快提供調查報告及改善措施,若違反規定,最重可處1200萬元。
根據金管會保險局規定,若發生重大事件時,必須立即通報重大偶發,而且在通報後7個工作天內提交調查報告及改善措施,不過,保險局官員坦言,台壽在10月17日就發現有問題,卻在10月28日才通報重大偶發,而且至今已過了14個工作天,調查報告仍未出爐。
當然,如果台壽在第一時間發現時,認為還需進一步查證確定,才能通報,這些細節就要在報告中向金管會說明,金管會也會檢視是否違反重大偶發通報的規定,至於提出報告時間,保險局表示,已要對方儘快提出,並會檢視其內部調查結果,若有疏失將予以裁罰,最低60萬元,最高1200萬元。
不過,據了解,台灣人壽在10月21日主動發現後,10月28日通報金管會重大偶發事件,並在11月7日已提交初步報告給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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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果台壽在第一時間發現時,認為還需進一步查證確定,才能通報,這些細節就要在報告中向金管會說明,金管會也會檢視是否違反重大偶發通報的規定,至於提出報告時間,保險局表示,已要對方儘快提出,並會檢視其內部調查結果,若有疏失將予以裁罰,最低60萬元,最高1200萬元。
不過,據了解,台灣人壽在10月21日主動發現後,10月28日通報金管會重大偶發事件,並在11月7日已提交初步報告給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