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價近年大躍進!社群平台傳出不少「建商要求加價才交屋」,或是「建商賠錢解約」亂象。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15)公布最新全台預售屋聯合稽查結果,稽查60預售案(50基本查核+10額外增查),共揪出15案違規,違規率高達25%,以違反契約審閱期規定最多,共計開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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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建商要求加價或解約亂象,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長蕭湘君指出,據內政部頒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載明契約總價,且建商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6個月內通知交屋。

▲依規定,建商必須在取得使用執照後的6個月內通知交屋。(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依規定,建商必須在取得使用執照後的6個月內通知交屋。(圖/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蕭湘君提醒,如果建商遲延交屋,應依實際遲延狀況按日給付遲延利息給買方,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權主張解除契約,建商不可要求買方提高價格交屋,萬一遇到類似情況,可向新北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消保處指出,本次查核將今年前4月全國銷售戶數排名前10名的建案,列為「額外增查件數」,共計查核60建案。每個建案均查核「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及「驗收」等15項目,計有15案違規,違規率25%。主要違規態樣如下:

1.違反「契約審閱期」規定
部分建商因計算方式錯誤,導致契約審閱期有不足5日之情形

2.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規定
部分建商於契約中未明確記載停車位之「性質」、「高度」及「停車空間面積占共有部分總面積之比例」

3.違反「驗收」規定
部分建商於契約中所記載之交屋保留款數額低於「房地總價5%」;或要求消費者提前支付交屋保留款

細看消保處公開資料,15違規建案中,以新竹縣橋臨建設「縣府.厚居」有7項違規最多。彰化縣上立開發建設「上立家喜」、花蓮縣永泰金資產「沐晨」各4項違規次之。

▲消保處公布「113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50件基本查核中有12案違規。(圖/消保處提供)
▲消保處公布「113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50件基本查核中有12案違規。(圖/消保處提供)
▲消保處公布「113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額外增查10案中有3案違規。(圖/消保處提供)
▲消保處公布「113年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額外增查10案中有3案違規。(圖/消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