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張肇良,涉嫌關說龍潭區違建案,出租圖利,被檢察官依貪污圖利罪起訴收押,並向法官求刑10年,昨(14)日桃園地院開庭審理,法官認為張肇良犯罪嫌疑重大,但相關證人均經檢察官詢問完畢,證物均已扣押,法官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諭令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張肇良在民國109年、非任職桃園市議員期間,向不知情的地主租用龍潭區土地搭違建準備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是違建,還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而張肇良在110年初遭檢舉後,該案由時任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處周姓約僱員、時任龍潭區公所工務課陳姓約僱技術員共同認定是「施工中違建」,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
張肇良得知後,在未經地主同意或授權下偽造「陳情書」,並在周姓約僱員指點下,持偽造的「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同年5月,張肇良還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千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去年一度調漲租金為10萬元,從110年5月間截至今年7月15日止,獲得出租收益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
因此桃園地檢署在本(10)月1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起訴張肇良及現任龍潭區長黃世琪等5人,隔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肇良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事務圖利等罪且罪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駁回抗告確定,張肇良收押桃園看守所,起訴後全案昨日移審桃園地院,院方下午開庭後,裁定張肇良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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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肇良得知後,在未經地主同意或授權下偽造「陳情書」,並在周姓約僱員指點下,持偽造的「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同年5月,張肇良還將此違建,以每月9萬7千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去年一度調漲租金為10萬元,從110年5月間截至今年7月15日止,獲得出租收益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
因此桃園地檢署在本(10)月1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等罪嫌起訴張肇良及現任龍潭區長黃世琪等5人,隔日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肇良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事務圖利等罪且罪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駁回抗告確定,張肇良收押桃園看守所,起訴後全案昨日移審桃園地院,院方下午開庭後,裁定張肇良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