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各地假車牌案件漸增,不肖人士利用偽(變)造車牌恣意違規或掩護犯罪,製造檢警追查斷點,衍生治安隱憂。高市警局刑大科技偵查隊日前因應全國「淨牌專案」,先後在台南、高雄等地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6面(8組),並當場逮捕賣家黃姓男子等3人,以及曾姓買家等8人,全案將依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市府警局刑大科技偵查隊針對偽造車牌販售進行深入溯源查緝,分別在臺南市東區、高雄市梓官區、楠梓區查緝假車牌黃姓(32歲)、林姓(26歲)、謝姓(29歲)賣家等3人,以及假車牌曾姓買家等8人,共11人到案並查扣偽造汽車車牌16面(8組),全案將依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各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黃嫌等人利用臉書、抖音等社群媒體,散播販售假車牌廣告,利用境外不法工廠製作偽(變)造車牌輸入國內販售營利,為躲避追查更利用人頭帳戶收款,透過各種金流管道(支付寶、加密貨幣),將不法贓款移轉至境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高市警局亦將持續追緝製作或使用偽造車牌,維持交通秩序並嚇阻不法之徒隱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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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黃嫌等人利用臉書、抖音等社群媒體,散播販售假車牌廣告,利用境外不法工廠製作偽(變)造車牌輸入國內販售營利,為躲避追查更利用人頭帳戶收款,透過各種金流管道(支付寶、加密貨幣),將不法贓款移轉至境外。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且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高市警局亦將持續追緝製作或使用偽造車牌,維持交通秩序並嚇阻不法之徒隱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