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延押至11月1日,依法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今(11)日為最後一天期限,有媒體報導指出柯確定不抗告,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此舉狠狠打臉黃國昌高喊抗告的政治操作,同時凸顯兩大現象,首先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其次是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認為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同時扛住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傳出柯文哲在今日將不會抗告救濟,對此黃帝穎說,此舉狠狠打臉黃國昌要抗告的政治操作,黃國昌過去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
黃帝穎說,柯文哲此舉也凸顯二大現象,首先是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其次是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黃帝穎表示,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沈慶京與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黃帝穎說,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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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說,柯文哲此舉也凸顯二大現象,首先是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其次是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黃帝穎表示,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沈慶京與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黃帝穎說,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