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4時許,高雄一名40歲范姓女子打電話報警,稱遭有家暴前科的37歲黃姓前男友擄上車,警方獲報後,追蹤其手機定位,晚間6時許前往屏東東港,在華僑市場找到2人,沒想到2人正大吃海鮮,而范女雖然已原諒黃男,但因其曾通報遭黃男家暴,警方依法將黃男逮捕,並依妨害自由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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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范女與黃男之前為情侶,分手後黃男不斷想復合,昨天下午左右,黃男騎乘機車到范女住處,強押她返回黃男位於大寮區的住處,之後又改開車上了台88快速道路,范女驚慌之下報警處理,稱不知道要被黃男帶去哪裡,且被黃男限制行動。

警方獲報不敢大意,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透過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黃男駕駛車輛,由大寮區經台88快速道路轉往屏東,立即通報屏東林園分局發動攔截圍捕,並定位范女的手機,確認其位置,得知其在屏東東港華僑市場周邊。不過當警方找人2人時,黃男與范女正在市場內大吃海鮮,警方當場逮黃男,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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