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電影《角頭》擔任演員的竹聯幫分子李振豪,因勾結詐騙集團,將10幾名台人當成「豬仔」拐賣到柬埔寨,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均判刑18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8日上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李振豪目前還有其他案件審理中,未來恐面臨刑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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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李振豪原本在北市中山區經營酒店,因疫情衝擊而生意失敗,竟轉而拐賣「豬仔」到柬埔寨,先是以海外高薪為誘餌,將上門求職的人賣給詐騙集團,每隻「豬仔」收取美金17,000元至18,000元不等。自2022年2月到5月止,共有數10人遭騙到柬埔寨,檢警單位接獲情資後介入調查,案件偵結,分兩波對李振豪等9人提起公訴。

第一波起訴共計19名被害人,法院一二審為李男惡性重大,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其他被告也遭判刑9年到16年半不等刑期。案件上訴到最高院,8日遭駁回上訴定讞。第二波起訴共計30名被害人,案件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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