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午7時許,國道1號北向35.5公里泰山路段,發生一起追撞車禍事故,30歲的李姓男子駕駛大貨車,疑似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先追撞前方69歲郭姓駕駛的小貨車,之後又波及另外2部小客車。而郭男的小貨車遭撞後,底盤起火燃燒,緊急跳車逃生,消防人員獲報後趕抵,使用強力水柱將火勢撲滅。
據了解,李男駕駛大貨車追撞,造成郭男小貨車底盤起火,李男見狀協助郭男下車逃生,並企圖用滅火器滅火,無奈火勢太大,小貨車瞬間被大火吞噬。警消指出,郭男腿部擦挫傷,經消防員檢視包紮後未送醫;遭波及的小客車陳姓駕駛,車上王姓乘客送醫檢查無大礙。各車駕駛人酒測值均為0,事故現場於8時59分排除恢復通車,詳細的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警方也呼籲,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不論駕駛及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也呼籲,高速公路事故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除處罰新台幣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速限行車,並保持安全距離,隨時注意前方動態,不要疲勞駕駛,遇車流回堵開啓危險警示燈警示後車,不論駕駛及前後座乘客均應繫妥安全帶,以維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