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齡化,遺產繼承、買賣問題也越來越多,對於祖產共有人而言,如果收到「1坪轉售」通知,就要當心,共有的親戚,恐怕是要避開「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一事,下一步就會將剩餘持份全部賣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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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繼承發生時,若被繼承人沒有遺囑或協議,通常就會變成配偶與子女輩持份共有,且如果持有人想要轉售,依法必須告知其他共有人,告知文件送達後,15天內其他共有人都有優先購買權,當然價格必須等同或優於買家。

▲簽約,合約,談判。(示意圖/pexels)
▲先出售1坪給第三人,有機會解決「優先購買權」問題,但如果用送的,不只不會解決問題,還會觸法。(示意圖/pexels)
先賣1坪可破解優先購買權
雖然依照現行法令,為保護共有人,共有人擁「優先購買權」,但如果是共有人之間轉售,就沒有義務通知其他共有人,這也成為不少人破解共有財產僵固的方式之一。

鄭文在指出,實務經驗上,不少人先出讓1坪給第三人,由於坪數過小,其他共有人會不以為意,當第三人成為共有人後,後續的買賣就沒必要告知其他共有人,可以直接進行買賣程序。

先送1坪只會讓自己觸法
也有人會耍小聰明,因為贈與無須告知其他共有人,便採取直接贈送第三人1坪持份,再轉售的做法,事實上,這樣的行為恐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遭告判刑確立,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鄭文在建議,如果真的有持份出售的需求,又擔心有親情拉扯,最好還是先與其他共有人坐下來好好談談,如果親人無法理解,或無力購買,只要依法告知,等待15天後直接轉售即可,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