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委外捕蜂捉蛇和抓捕綠鬣蜥業務,傳出廠商涉造假詐領,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委外廠商假報案、製作假照片等不實成果,詐領農業處契約價金,廠商蔡男、翁男與會計楊女、縣府蘇姓技工,檢方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歷時一年偵辦此案,這個月5日,持搜索票會同亷政署及保五總隊人員,搜索農業處蘇姓技工及蔡姓、楊姓、翁姓3家廠商辦公室場所,查扣相關證據,傳喚蘇姓技正、陳姓承辦人員及蔡姓、楊姓、翁姓3廠商等人到案,訊後依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貪汙治罪條例等將他們4人聲押禁見,廠商員工及承辦人則分別諭令1萬、 3萬、5萬、8萬元交保,擴大釐清案情。
檢方調查,廠商蔡男、翁男與楊女等人,2022年至2023年得標農業處動保科,辦理捕蜂捉蛇暨動物救援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標案,3人明知上開契約標案,採按件計價,每件需捕獲標的物,始計價給付至經費用罄,倘無捕獲標的物,則不予計價,竟共同基於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的犯意聯絡,以謊稱報案、假照片製作不實成果紀錄表、統一發票等,向農業處詐領契約價金。
檢方訊問後,農業處承辦人陳男8萬元交保,科長李女諭知請回,廠商4名員工分別以1萬元至8萬元不等交保;廠商蔡男、楊女、翁男及縣府技工蘇男,認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法院6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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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廠商蔡男、翁男與楊女等人,2022年至2023年得標農業處動保科,辦理捕蜂捉蛇暨動物救援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標案,3人明知上開契約標案,採按件計價,每件需捕獲標的物,始計價給付至經費用罄,倘無捕獲標的物,則不予計價,竟共同基於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文書的犯意聯絡,以謊稱報案、假照片製作不實成果紀錄表、統一發票等,向農業處詐領契約價金。
檢方訊問後,農業處承辦人陳男8萬元交保,科長李女諭知請回,廠商4名員工分別以1萬元至8萬元不等交保;廠商蔡男、楊女、翁男及縣府技工蘇男,認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法院6日下午裁定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