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被延押至明年1月,週刊今(5)日爆料,柯文哲被裁定理由為柯在2022年11月1日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對此,柯文哲律師團發出聯合聲明,強調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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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律師團中,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名律師今下午發出聯合聲明表示,辯護人就鏡週刊113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爰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如下:

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二、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

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

▲柯文哲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名律師今下午發出聯合聲明。(圖/柯文哲辯護人提供)
▲柯文哲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名律師今下午發出聯合聲明。(圖/柯文哲辯護人提供)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